问题 | 袭警罪是否要达到轻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袭击警察罪并不一定必须要求对执法者造成轻伤。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中,第二百七十七条明确指出,只要犯罪分子袭击正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职务执行的人民警察,即便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身体上的轻重伤,也极有可能构成了危害警察人身安全罪。对于这种罪行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依据犯罪分子是否存在妨碍公务的行为及其行为的严重性来判断,而并非仅仅取决于具体的伤害程度。换句话说,如果犯罪分子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那么他就有可能触犯到这个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危险方法袭击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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