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替别人保管物品丢失属于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履行他人物品的保管职责时,倘若发生物品遗失的情况,通常并不会被判定构成侵占罪。所谓侵占罪乃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原本属于他人所有、代为管理的财物据为己有,且拒绝将其归还的违法行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针对此类犯罪行为,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中的第二百七十条加以明确规定。
然而,若保管者并无非法占有之意图,仅因自身疏忽或者意外事件导致物品遗失,那么此种情形通常会被视为民事领域内的违约或者侵权责任,保管者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而非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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