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欺骗是否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受到欺骗并不必然会直接导致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定义为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性的手段,违反女性的意愿而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若行为人是通过欺骗的方式使得受害者同意进行性行为,然而当受害者察觉到事实真相之后,行为人并没有采取任何暴力或威胁的手段来阻止受害者拒绝,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其他的犯罪行为,例如诈骗或者欺诈等,但是不能将其归类为强奸罪。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具体案件的判断和处理,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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