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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市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重庆市关于侵占罪的立案准则,通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应司法解释进行执行和参考。侵占罪所涉及的是以个体或集体形式存在的主体,违法取得并占有了本应由他人负责保管的财产资源,包括遗忘物和埋藏物等。这种行为如达到特定数额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就可能构成侵占罪。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侵占罪的具体立案数额标准也可能因此产生变化。一般来说,这一标准是由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的。举例来说,在某些地区,侵占金额若达到了5000元到1万元之间,就有可能被视为符合立案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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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