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从轻处罚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对于涉及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将以拘役及罚金为主。
然而,关于如何进行从轻处罚的具体规定,则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诸多方面,如犯罪嫌疑人的悔过态度,对社会所产生的潜在危害等等。在此基础上,倘若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或立功等良好表现,那么他们很可能会得到适当的从轻处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对此类从轻处罚的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这就需要我们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实际操作经验。因此,针对这个问题,我无法提供一个确切的答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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