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与非罪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何区分开设赌场行为的违法性与合法性?关键在于对行为人是否存在开设赌场的主观意图及客观行为进行细致的了解。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明文规定,若行为人为谋求利润,并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犯有开设赌场罪。 然而,若行为人并无开设赌场之意图,或未实施任何开设赌场的行为,则无法被判定为开设赌场罪。在实践案例中,我们需针对行为人的具体行为,逐一分析其是否满足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素。例如,若行为人并无开设赌场之意图,或者虽有此意图,却并未实际开设赌场,抑或是开设的赌场规模较小,缺乏盈利目的,那么这些行为或许并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反之,若行为人开设的赌场规模较大,且具备组织化、规范化的特点,同时以营利为主要目的,那么这些行为便极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此外,在判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时,我们还需关注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其他相关情节,如情节是否严重等因素。总而言之,区分开设赌场行为的违法性与合法性的关键在于对行为人是否存在开设赌场的主观意图及客观行为进行深入的剖析,同时也需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其他相关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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