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重罪改轻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之明确规定,被告人在实施违法行为过程中,若具备减轻或者加重刑责的特殊情节,应在法律所规定的刑罚范围之内,予以适当的量刑。倘若公诉机关决定对原本定为重大犯罪的案件降低量级,那么这往往预示着被告人的行为在某些关键环节上满足了减轻处罚的要求,比如主动投案、揭发检举、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及获得被害人谅解等等。鉴于此,审理法庭在最终裁决时,定会充分依据上述情节,并在法律所规定的刑罚范围内,做出相应的判决。
至于具体的判决结果,则需视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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