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透支不还是否构成非法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透支未偿还是否能够构成非法侵占罪这一问题,答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非法侵占罪特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 然而,信用卡透支所涉及的乃是债务纠纷,并非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故此并不符合非法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再者,信用卡透支往往牵涉到的是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等金融机构,而非个人间的代为保管关系。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信用卡透支未偿还并不能被认定为非法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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