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设立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不能设立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不可以设立抵押的财产有: 1、土地所有权; 2、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3、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房产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房产抵押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抵押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抵押合同的成立的要件是: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标的确定与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因此,合同标的应具有确定性、可能性。 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成立时,其内容须确定,否则合同的内容无从实现,合同也就无法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对于不能设立抵押的财产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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