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是不是行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抢夺罪属于行为犯。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产进行抢夺,金额数量达到了一定程度或经过多次实施此类行为的,均可被认定为抢夺犯罪行为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人只需实施了抢夺行为,并且其所涉及的金额数量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或者存在着其他严重情节,就足以构成抢夺罪名的成立,而不需要再去证明其是否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或动机,这正是行为犯的典型特征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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