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认罪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第一百零三十三条之一条款,危险驾驶罪涵盖了追逐竞赛、醉酒驾驭、超出额定限度的装载和过度加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种种严重违法行为。若被告人真诚地认同自身存在的以上过失,即客观承认并认同自己曾实施过这些行为,那么在法院进行量刑裁决时,将会充分考虑到被告人所表现出的这种认罪态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量刑的基本原则,对于那些主动认罪且认罪态度良好者,可以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倘若被告人能够真诚地认罪,法院便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来斟酌是否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最终是否判处刑罚则要视被告人的具体行为是否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而定。若被告人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那么原则上应依照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