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算聚众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中,聚众寻衅滋事罪是一项针对纠集众多人员共同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破坏作用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若有个人或群体以组织形式,多次未经许可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行索取或占有他人财产,或者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序,这些行为若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的破坏影响,则可被视为聚众寻衅滋事罪。 然而,若这些行为并未达到对社会秩序产生破坏的程度,便无法构成聚众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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