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5000元能构成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有明确规定当窃取的金额或者所占用的财物价值达到五千元以上时,便足以触发对该犯罪行为的立案侦查工作。侵占罪,简单来说就是指未经合法授权,非法占据他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遗失物、暂时找不到的物品等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权的范畴。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涉案金额需要满足一定的标准,并且在被要求返还的时候,拒绝将所占有之物转交给对方。例如,如果行为人是某家公司、企业甚至是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员工,凭借自己所拥有的职权便利,私自把机构里的财物占为己有,那么只要涉案金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就应该启动司法程序进行立案处理。
然而,如果侵占金额没有达到五千元,那么行为人就无需承担刑事诉讼的风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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