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让打警察不算袭警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警方未正在履行其职务期间,因私人纷争而对当事人实施非法侵害时,若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适当的自我防护措施进行回击,则不应被视为袭击警察之举。所谓正当防卫,即是指对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采用一种可能会产生一定程度伤害的方式进行制止。
然而,正当防卫需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首先,防卫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必须为不法侵害; 其次,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施; 再次,防卫行为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的实施者本人; 最后,防卫行为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而“袭击警察”则是指以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进行突然性的人身攻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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