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某人遭指控犯有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所谓的“帮信罪”),即便他在此过程中并无知情或从中获取任何利益,也仍有可能遭受刑事拘留的处罚。这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即只要行为人明确知晓其他人正借助信息网络来实施某种犯罪,向那些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性支援,抑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便利,不论其是否从中获得了经济收益,均有可能触犯该项罪名。
然而,最终是否会实际遭到刑事拘留,则需视乎具体案件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