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中卡商属于什么罪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洗钱罪中的卡商是否可能涉嫌成为洗钱罪的共犯这一问题,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释。
根据该条款,洗钱罪主要涉及的是为了掩盖或隐藏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真实性质,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例如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形式,或者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进行资金转移,甚至采用其他手段掩盖或隐藏这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如果卡商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然参与到此类活动中,并且其所涉及的资金属于上述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视为洗钱罪的共犯。 然而,具体的罪行认定还需结合实际案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