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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次起诉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三度提起诉讼本身并不足以构成本应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行的行为。所谓寻衅滋事罪,乃指行为者以无理取闹之方式进行挑衅,从而导致公共秩序的混乱与扰动。
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是否应当将某项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罪,需要依据其具体表现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93条所规定的内容,例如,是否存在任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仅就起诉这一行为而言,它乃是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的体现,并未触及到寻衅滋事罪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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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8: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