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市挪用资金罪律师费谁承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杭州市涉及挪用资金罪的案件中,律师代理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一般而言应由委托方即被害者自行承担。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需负担的律师服务费用,往往是由他们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来负责承担。若犯罪嫌疑人人或被告人因经济状况不佳而无力承担律师费用,则可向相关部门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相关条款,对于那些由于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得到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另外,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涉及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时,律师费用可能会由国家财政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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