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受理侵占罪的要求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明确规定的一类犯罪罪名,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通常需遵循以下几项必要条件:
首先,原告方必须是享有某项财产的所有权者或合法占有人,抑或是依法享有对该财产进行主张权益之人。 其次,被告人须为未经合法程序无权占有、使用他人物品的主体。 再次,被侵占之物必须属于他人所有,且被告人无法提供正当理由解释其对该物品的占有。 此外,被告人的行为必须是出于故意为之,即明知所占有的物品系他人所有,却仍以非法手段予以占有。 最后,被告人的行为必须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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