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能否刑事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所谓侵占罪,即是指个人擅自将受托管理的他人合法财产据为已有,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仍拒绝予以归还的行为;亦或是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遗弃或掩埋的物品据为已有,且同样达到一定价值要求,却依旧不肯上交出来的违法行为。在上述情况均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司法机构有权依法对涉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