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扣押财物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涉嫌盗窃的物品应采取如下处理方式:
首先,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所有财物,都必须依法予以追回或责令其进行赔偿; 其次,对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立即归还; 最后,对于那些属于违禁品以及专门用于犯罪行为的个人财物,应予以收缴。所有收缴的财物和罚金,在经过严格审查后,必须全部上缴国库,坚决杜绝发生任何形式的挪用或擅自处理现象。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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