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恐吓是不是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恐吓乃是通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是危及公共安全等方式向他人施压,从而使其内心惊惧惶恐不安。而所谓寻衅滋事行为则主要表现为行为人结成团伙进行斗殴、追逐、阻挠他人正常行动、强行夺取或任意破坏、占有公共或私人财产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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