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盗窃罪最新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针对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者,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分别认定其构成“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行为。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参照上述规定在所设定的价值范围之内,确定更为具体且可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后施行。 3、若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行为,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则对于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应根据受理案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进行判断。 4、如涉及到盗窃毒品等违禁物品的情况,应按照盗窃罪论处,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