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是哪一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属于该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所规定的众多罪名之一,且它又被视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专门针对交通肇事案件而设定的罪名。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危险驾驶罪是从传统的“交通肇事罪”衍生而来,因此其本质应严格遵循原有罪名即“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特性和原则。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肇事罪”通常被认定为过失犯罪,并且是以结果论处的;而危险驾驶罪则属于故意犯罪,其判定标准主要基于行为本身的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