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后怎么认定嫖娼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对于涉及到嫖娼行为之案件的事后认定工作,挑战颇大,其主要原因在于此类案件往往需要取得诸如现场抓捕或者其他直接证明效力较高的物证。而当公安部门着手处理相关案件之时,他们会对诸多证据元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和分析,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口中的供述; 其次,是在案发现场所找到的各类实物或者文字证据; 再次,就是能够提供重要线索的视听资料——这其中既有可能是录音文件,也有可能是录像带,甚至是各类现场拍摄的照片。 另外,通过审讯并询问相关知情人,例如被介绍人或者违法行为的容留者等,也能获取到具有一定价值的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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