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000块钱遗失能立案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非法占有他人数额达三千元人民币之行为,已然违背了法律规范,致使利益受损之人有权通过提起仲裁或诉讼程序,请求对方全额退还并赔偿相应损失。针对非法占有金额超过两万元人民币且拒不归还者,其行为已经符合刑法犯罪构成要件,将被刑事定论为“侵占罪”,并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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