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由哪个机关侦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其管辖权通常归属于公安局的交通管理局(交管局)负责处理。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则由公安机关直接负责处理,交管局作为公安局的下设机构之一,自然也受其领导和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由公安机关的侦查职能部门,即交警支队,对危险驾驶罪进行初步立案及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紧接着,这些证据材料将提交给检察机关,由其代表公众利益,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后,相关审判责任则由法院审判机关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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