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乃是社会公共安全中的交通运输安全。须知,“交通运输”所涉范围甚广,不仅涵盖了诸如铁路、公路、水运以及航空等多种多样的陆路、水路以及空路交通方式,同时还涉及到与其紧密相连的各类交通设施与设备。
二、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已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三、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具体而言,既包括因疏忽大意而导致的过失,也包括因过于自信而引发的过失。 四、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体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相关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酿成重大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得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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