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多次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多次盗窃行为的判定标准为,在两年时间内实施盗窃次数超过或等于三个的,必须将每次盗窃所得数额进行累计以确定最终的犯罪金额。针对普通盗窃罪而言,要求达到一定数额方能构成犯罪,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即当某个人在两年时间里,盗窃行为已超过三次,即便其所盗取财物的价值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仍需被视为盗窃罪。因此,在处理涉及多次盗窃的案件时,并不需要严格遵循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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