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如何形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体系中,聚众斗殴罪通常由以下四个关键要素所组成:
首先,参与者需为一般的自然人大众; 其次,在行为上,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且直接的故意心理状态; 再者,作为打击对象,本罪侵犯了整个社会的公共秩序; 最后,从犯罪的具体实施来看,它需要行为人主动纠集广大群众,进行团伙式的殴打行为才能构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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