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公安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立案准则如下:
首先,被告人须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将他人交付于自身保管的贵重物品、遗忘物或被掩埋之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且在收受归还时拒绝履行义务。 其次,在侵占罪中,侵占数额达二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者,可认定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而侵占数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者,则可视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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