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户口拆迁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户口实施拆房改造时倘若正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内,首先需明确拆迁补偿权益的应属之地。
如果拆迁补偿是在这一阶段获得的,一般来说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若是补偿来源于个人户口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具体个人的安置补偿部分,那么也有可能属于该人个人财产范畴。 在面对离婚纠纷时,双方必须通过合理途径进行平等协商,以决定这些收益的分配问题。 若因无法达成共识,而产生诉讼纠纷,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全面衡量各方面影响因素,如双方为家庭所做出的贡献度、日常生活所需等,以此作出公正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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