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救火算不算重大立功表现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显著的立功表现,即犯罪分子所实施的能够揭发其他人严重罪行的行为,比如揭露一个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又或者是因为其为警方提供了犯罪行为的关键线索,从而使得一起重大犯罪案件得以成功侦破。对于那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说,如果他们在服刑期间展现出了显著的立功表现,那么人民法院应该给予适当的减刑处理。以下列举了几种符合显著立功标准的情况:
首先,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 其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经过查证核实; 再次,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此外,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行为也可以视为显著立功; 最后,在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或者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的行为同样可以视为显著立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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