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拐卖儿童罪买方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犯有拐骗儿童罪者,可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若罪犯存在多次拐骗儿童的恶劣行径,对被拐骗儿童进行奴役、虐待,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甚至令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忧虑致病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则应依据法律严惩不贷。 3.拐骗儿童用于当作人质,进而向其父母或监护人勒索财物的行为,应视为绑架罪定罪量刑。如果拐骗儿童的行为直接导致儿童受到伤害,则构成想象竞合犯。 4.以收养为目的,通过盗窃或拐骗方式获取婴幼儿,随后再将其出售的,应按照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司法解释规定)。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实际上实施了两个相互独立的犯罪行为,侵犯了两种不同的法益,应当认定为数罪。因此,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主张,当拐骗儿童后产生出卖或勒赎意图,进而将儿童出售或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儿童进行控制以勒索财物时,应分别认定为拐卖儿童罪和绑架罪,并与拐骗儿童罪合并处罚。 5.拐骗儿童罪所保护的法益并非监护权,而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及身体安全。因此,监护人亦可能成为该罪的共犯。“拐骗”行为主要体现为欺骗、引诱,包括将儿童偷偷带走、强行夺取等行为同样符合本罪的定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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