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能免于诉讼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涉嫌犯下危险驾驶罪行的案件中,检察机关有权决定不予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行为人所实施的情节轻微且造成的危害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特定法定情形时,将不再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在此情况下,已经启动的刑事诉讼程序应予撤销,或者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终止审判程序,或者宣布被告人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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