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生产拿到十万块钱可以判,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法》框架下,“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定义为一种蓄意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有意妨碍企业正常运作和经济发展的行为。
这类犯罪的立案基准主要是参照财产损失五千元人民币这一数值,超越这一额度则可启动相关司法程序进行惩治。 因此,若有行为人实施了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设施造成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损失的行为,依法应被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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