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能涉嫌绑架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警方人员构成了对公务执行的严重干扰和阻碍,又名为“妨碍执行公务罪”。
这种犯罪行为,指的是通过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方式来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各项任务和义务的行为。 在这个定义中,所谓的暴力手段主要体现为直接殴打、捆缚、拘禁等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甚至剥夺的强制性动作或行为; 而威胁则多表现为以恶言相向、恐吓威慑等方式,试图达到阻止他人执行公务的目的。 因此,从广义上讲,绑架行为也可以视为妨碍公务罪的一种形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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