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是否有过失情节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行为并不构成过失犯罪之范畴。
过失犯罪的主观构成要素为过失心态,具体表现形式为过度自信导致的过失以及疏忽大意造成的过失两种类型; 然而,危险驾驶罪的主观要素则为故意。 行为人旨在故意实施在道路上危险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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