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中没有分赃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曾实际参与盗窃以及无分赃之举动的认定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若某人为犯罪预谋提供相关支持并为此类犯罪行为筹备所需工具等,尽管其本人未能直接参与具体犯罪行为的执行,然而,由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仍需依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若非以上所述情形,而该人实际上并未参与到赃物的分配过程中,那么通常情况下,他并不涉及犯罪问题,仅需将赃物归还给受害者即可; 最后,倘若某人明知所涉物品为赃物,却仍然为了转移或收集赃物而参与到赃物的分配环节之中,那么这无疑是非法的行为,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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