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是在哪大类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轻罪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这三种性质较为特殊的犯罪类型。
关于危险驾驶罪所需的证据要素,以下详细阐述: 第一,能够证明行为人具备相应的责任能力的证据。 此类证据主要包括行为人的身份证件、驾照、户籍证明等各类身份证明文件,用以证实行为人已经达到中国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即年满16周岁。 只有满足此条件,行为人才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 第二,能够证明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的证据。 此类证据主要依据行为人的犯罪意图、犯罪动机和主观意志进行判断,以确定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实施危险驾驶的行为。 然而,由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往往难以直接观察到,因此只能通过分析其行为和动机来推断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关于行为人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的证据,具体如下: 首先,对于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行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行为人在道路上进行了追逐行为,例如车速、行车记录仪等证据,这些证据能够充分说明行为人的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 其次,对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关键证据在于行为人血液中乙醇浓度的测定结果。 当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即可判定为醉酒驾车。 通常情况下,酒精含量的检测工作由交通警察使用专门的仪器进行,若行为人拒绝接受检测,则可据此推定其醉酒驾驶; 再次,对于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且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量,或者严重超速行驶的行为,主要依靠证明车速、载客人数的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车内监控录像、乘客证言、售票记录等; 最后,对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主要依赖于危险化学品的容量、数量等实物证据,同时也包括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所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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