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有哪些途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行为,简而言之便是通过种种手法,将非法所得的资金转变为看似合法的财富。
其常见途径如下: 1.利用银行与金融机构。 借助国内外银行账户实现非法资金交易,使得非法资金与合法资金相互交错,或者利用金融机构以违规转账方式作掩护。 2.投资于实业或金融产品。 将非法资金投向实业(如成立真皮包袱公司、从事现金密集型产业等),或者购买股票、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产品,甚至购置房地产及贵重金属等资产。 3.采用现金交易。 通过现金交易与复杂的经济环境相结合,规避监管,从而掩饰犯罪所得的真实来源。 4.国际贸易与投资。 利用进出口贸易、设立外资公司或参与外汇黑市等途径进行跨境洗钱。 5.利用特定非金融机构。 例如拍卖行、珠宝商等,进行洗钱操作。 6.运用网络与数字支付平台。 例如,借助网上银行等金融服务进行洗钱活动。 7.利用保险产品。 通过购买保险后再退保或领取赔偿金的方式,达到清洗非法资金的目的。 8.利用离岸金融中心与银行保密天堂。 在这些地区开设匿名账户或利用过度保密措施掩盖资金真实来源。 9.借助“地下钱庄”与民间借贷。 通过非法金融渠道进行资金转移。 10.频繁进行证券期货交易。 通过频繁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达到清洗资金的效果。 11.利用拍卖行、珠宝商等特定非金融机构进行洗钱。 通过这些机构进行虚假交易,将非法资金伪装成看似合法的收益。 12.利用国有企业改制。 通过低价转让或出售国有企业产权,将非法资金转入私营企业。 以上所述的洗钱手段,不仅涵盖了金融领域,同时也涉及到实体贸易与投资活动,其主要目的在于使非法资金表面上看起来合法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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