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达成和解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之间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案件的后续处理程序将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变化。
首先,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撤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仅适用于自诉案件,且必须在自诉人尚未宣告判决之前撤回自诉请求方可生效。 至于公诉案件,立案之后则不得随意撤诉。 其次,检察机关有权决定是否不起诉。针对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以及侵占罪等四类自诉案件,若被害人或其他具有告诉权的人士未提出告诉,或者在提出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将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法院应考虑到被告人已与受害者达成和解的事实,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也就是说,在判决时应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罚种类或较低的刑期幅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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