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是合法的?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1、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2、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分类 ①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②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③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④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所谓“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完全责任,从因果关系要件上看属于“一因一果”的因果关系,医疗过失必须是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直接”的、“唯一”的原因, “间接”因果关系或者说“相当”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完全责任。 如上所述,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受害者要做的不是一味地痛苦,手足无措,或者是自认倒霉,如果在发生事故时可以遵守以上的建议,积极收集证据,进行事故鉴定,争取主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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