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八个具体罪名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生产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它包含了十个细致且明确的罪名:首先是“生产及销售伪劣产品罪”;其次是“生产、销售及提供假药罪”;接下来是“生产、销售及提供劣药罪”;再次则是“妨碍药品管理罪”;然后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接着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再者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随后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最后是“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章(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