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检察院在以下情况下可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1.尽管行为人的不当行为构成了不道德或违法但其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因此不被视为犯罪行为; 2.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3.根据国家特赦令,该犯罪行为被免于刑事处罚; 4.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受害方并未提出控告或者撤回控告;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已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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