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自变卖他人财产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情况可予以立案处理。犯罪嫌疑人蓄谋以违法手法实现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目的,擅自处置他人财产并隐匿所得赃款,所涉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该行为无疑构成了严重的盗窃罪。盗窃罪是指蓄意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产,且涉及财产价值较大或持续性实施多笔盗窃行为的情况。而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货侵吞为私有,所涉金额达到法定起点,拒绝归还的,将会面临严厉的惩戒,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罚金不等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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