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损坏他人财物2000以上,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针对寻衅滋事罪中涉及财物损害的立案标准如下描述:犯罪嫌疑人以暴力或强行手段获取他人财产或财物价值达1000元人民币以上者,或肆意销毁、占有他人财产或财物价值达到2000元人民币以上,或有任意损毁、占用公私物事情态已成三起及以上,抑或是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均可以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倘若个人行为有如下所述寻衅滋事中的任一种表现形式,破坏了社会、公民的正常秩序,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若犯罪分子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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