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丢的东西我拿走了算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他人遗留之物品,倘若被取得,则不能视为盗窃。
然而,若失主向行为人提出索回其遗忘物的要求,而行为人却坚持不予归还,那么便可能构成侵占罪行。 依据相关法律条例,侵占罪乃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将受托管理之他人财产、遗忘物或埋藏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较大,且拒绝交还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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