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寻衅滋事罪而言,其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首先,该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应为公众场合或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主要表现为无端生事,聚众扰乱,恶意挑唆,暴打伤人无辜,肆无忌惮地惹是生非,或是滥用权力,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再次,无论在年龄还是负法律责任的能力方面,只要任何人达到法定年龄标准并具有相应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均有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最后,犯罪嫌疑人在主观意识层面上只能是出于故意而实施这些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了社会安定的局势,那么他将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具体包括: (1)随意殴打他人,导致情节恶劣的情况出现;(2)追赶、拦阻、辱骂或者恐吓别人,造成情节恶劣的现象;(3)强行夺取、索要或者任意损坏、占有公有或私有的财产,造成情节严重的局面;(4)在公开场合制造混乱,给公共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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