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集体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智者明晰地认识到,这些财物是其他人士交予自己代管的财物、遗忘之物或隐藏之物,却仍旧未经过许可地将其据为己有,将自己原本拥有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未经允许擅自转变为个人所有,这种行为均将被视为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
其次,对于那些为他人保管的物品,如财物、遗忘物以及隐藏之物,使用稳妥、善良且合法的手段持有这些财物,然后再将他人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的行为,同样会面临立案调查的风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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